人体肋骨一共有12对,合而组成人体胸廓,对人体起着支撑和保护作用。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受到撞击,很容易出现肋骨骨折的现象。肋骨骨折达到伤残等级的,通过鉴定后,受害人可主张相应的伤残赔偿项目赔偿。
肋骨骨折要主张伤残项目赔偿,前提是构成伤残等级,而伤残等级的确定需由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完成。伤残鉴定可由受害人自行委托,也可在诉讼中由法院指定。依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对于肋骨骨折有两个伤残级别,标准为:
八级伤残标准:人体12根肋骨以上骨折;
九级伤残标准:人体 8根肋骨以上骨折或4根肋骨以上缺失。
如果是单纯的肋骨骨折3根,是不构成伤残级别的。但是即使不构成伤残级别,也可以主张一般性人身损害项目的赔偿,如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相关费用标准为:
由受害人所在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并综合病历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计算公式为:护理费 = 护理收入 × 护理期限,至于护理期限, 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通常而言,护理收入为受害人的工资收入。
计算公式为:误工费 = 误工收入 × 误工时间,至于误工时间,由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出院时需向医院索要相应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