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掌截肢交通事故几级伤残?
摘 要:手掌存在截肢的,属于手部缺失伤害,在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可以构成残疾标准。
手部伤害属于肢体伤害,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下称《评定 》)中,肢体伤害达到一定程度的,即可达到伤残等级的标准。构成伤残的受害人,凭着伤残意见证明,即可主张伤残项目赔偿。
根据《评定》,手部伤害构成伤残的包括如下一些内容:
一、四级伤残标准:肢体损伤致双手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
二、五级伤残标准: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90%以上;
三、六级伤残标准: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70%以上;
四、七级伤残标准: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0%以上;双手感觉完全缺失;
五、八级伤残标准: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30%以上; 双手感觉缺失75%以上;
六、九级伤残标准: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10%以上;双手感觉缺失50%以上;
七、十级伤残标准: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以上;双手感觉缺失25%以上。
由上述内容可知,手部伤害构成伤残除了表面上的器官缺失外,还可有神经性伤害,也即感觉缺失。根据规定,在受害人医疗终结,也即交通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受害人即可委托有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进而确定其是否构成伤残等级,以及伤残等级的大小并记载于事故认定书中,作为其是否可以索赔伤残项目的证据。
伤残鉴定中,存在鉴定时间的把握以及鉴定机构的选择问题,委托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介入对受害人来说非常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