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导致盆骨骨折的,是否可构成伤残?
摘 要:本文介绍车祸导致受害人盆骨骨折的,是否存在伤残赔偿的问题。
医学上,盆骨是由鹘骨和两侧髓骨构成,形状如盆,故称为骨盆。盆骨骨折对身体的运动有影响,尤其是女性,当盆骨发生变形时,就会影响其生育后代。
那么,车祸导致受害人盆骨骨折的,是否可构成伤残并受害人获得伤残赔偿呢?
我国车祸伤害构成伤残的标准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下称《判定》),依据《评定》,盆骨伤害构成伤残的情况如:
1、七级伤残标准: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8厘米以上;女性骨盆严重畸形,产道破坏。
2、八级伤残标准: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6厘米以上。
3、九级伤残标准:盆部损伤致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4厘米以上;骨盆严重畸形愈合;尿道狭窄。
4、十级伤残标准:盆部损伤致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2厘米以上;骨盆畸形愈合。
当受害人的伤害出现上述情况时,即存有构成伤残的可能。此时受害人可委托具有伤残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争取拿到构成伤残的鉴定意见,如此,可主张依据《侵权责任法》等规定的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项目。
值得一提的是,伤残鉴定需要了解一些必要的知识,如伤残鉴定时间的选择、鉴定机构的选择等。当有构成伤残的可能时,受害人应当在专业律师的协助下开展具体鉴定事宜,此时可先行咨询,让律师判断是否有伤残的可能,再具体计划鉴定具体环节。
伤残鉴定律师协助及盆骨伤害更多内容,欢迎登陆交通事故赔偿网http://www.peichang.cn/或致电律师咨询热线:0755-83033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