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事故脚筋断能赔伤残吗?
摘 要:脚筋伤害在交通事故案件中经常会遇到,如果伤害达到一定的程度的,就有构成伤残的可能。
交通案件中的伤残是指受害人身体器官残废的程度,如果受害人的伤害构成伤残,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除了一般性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项目外,受害人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人体筋脉的伤害属于血管伤害,依据最新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相关的伤残级别标准为:
1、十级伤残标准:肢体重要血管循环障碍,影响功能。
2、九级伤残标准:四肢重要神经损伤(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遗留相应肌群肌力3级以下。
受害人是否构成伤残以及伤残的级别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确定,在医疗终结后,也即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受害人自行委托或是诉讼中请求法院委托鉴定。
在拿到司法鉴定机构记载有伤残级别的鉴定意见报告后,受害人即可以此为据,主张相应的伤残项目内容。如果没有伤残鉴定意见的,即使受害人的伤害明显符合伤残的标准,受害人也不能主张赔偿。
温馨提醒:
伤残鉴定也是一门学问,涉及恰当鉴定时间的选择,合适鉴定机构的选择问题,是,同时鉴定还应当融入受害人的索赔流程中,一般受害人难以把握的,很可能损失几十万元的赔偿,故应当在专业交通事故律师的协助下具体开展索赔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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