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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可构成10级伤残,如何鉴定啊?

      摘     要:介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相应内容。

      伤残鉴定是交通事故案件索赔前的一个准备程序。通过伤残鉴定,拿到鉴定机构构成伤残的鉴定意见,受害人即可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与伤残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法定赔偿项目,进而获得更多赔偿。

      那么,如果进行伤残鉴定呢?以下以10级伤残为例:

      1、判断是否有伤残的可能

      我国伤残鉴定的统一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受害人的伤害是否构成伤残,可先行与之进行比较。如常见的10级伤残标准有:皮肤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一足足弓结构部分破坏、 一踝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青少年四肢长骨骨折累及骨骺、一椎体压缩性骨折(压缩程度达1/3)或者粉碎性骨折等。

      在受害人的伤害符合上述情形时,就可认为有构成伤残的可能,此时就可委托鉴定。如果受害人不能判断的,也可寻求律师协助判断。

      2、鉴定时间到来

      伤残鉴定的法定时间为治疗终结后,一般受害人出院不再入院治疗的,即可视为治疗终结。

      3、选择鉴定机构

      受害人进行伤残鉴定,应当选择那些有司法鉴定资质,且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纳入其鉴定范围的机构。另,信誉好、离受诉法院地近也是选择鉴定机构应当考虑的内容。

      4、鉴定委托

      在上述准备事项完毕后,受害人即可拿着鉴定委托书向鉴定机构提出委托,鉴定需要交纳一定的鉴定费用。

      5、拿到鉴定意见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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