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把人撞死了,承担同等责任会如何?
摘 要:在一起致人死亡案件,如果各方为同等责任,这里介绍事故处理相应内容。
同等责任,也即各方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为同等。同等责任会由交管部门记载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同等责任下,对事故造成的损失各方都有承担责任的可能。
根据《交通安全法》第76的规定,机动车致害的道路交通事故(包括死亡事故),对于事故损害,应当先由致害机动车一方的交强险保险公司承担保险理赔义务,倘若交强险理赔不足的,再由各方按照事故责任的比例分担。其中:
1、交强险同等责任下的限额
同等责任下,交强险在有责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保险理赔。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共计122000。
交强险可承担死亡案件中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家属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各方对损害的分担
(1)机动车之间交通事故
此时,同等责任的,对于交强险理赔不足的部分,各方各承担50%的损害分担比例。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间交通事故
此时,由机动车多承担一定比例的损害分担比例,通常为10%。也即,同等责任下,机动车方承担60%的比例,非机动车、行人方承担40%的比例。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致害车辆投保了商业三者险的,可由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承担交强险理赔不足后致害机动车方应当分担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