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把别人撞死了,责任还没出来,会被坐牢么?
摘 要:一起车祸致人死亡案件,本文介绍致害人何种情形下承担刑事责任的内容。
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在致人死亡案件中,是否需要承担事故责任仍需要求肇事者符合一定的条件,具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致人死亡构成犯罪的,条件为:
1、事故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肇事者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肇事者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以上情况下,肇事者承担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4、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即肇事者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此时,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由以上内容可知,交通肇事者是否承担事故责任与是否构成犯罪紧密相关。事故责任是指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大小程度,事故责任的认定为:
(1)事故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的,该方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2)事故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导致发生的,根据各自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确定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当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时,事故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