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驾驶员酒驾致人当场死亡,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摘 要:本文介绍酒驾致人死亡的案件中,肇事者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问题。
在我国,酒驾都是违法行为。酒驾者,不但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还可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除此之外,因酒驾导致受害人身体伤害、财产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 不论是受害人一方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或行人,都是机动车致害的交通事故,刑事责任的负担应当依照《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等相关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判断。
依据我国《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由此可知,交通肇事构成交通肇事罪的通常有3个量刑情节,结合《解释》,有:
1、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2、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3、逃逸致人死亡,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谓“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 备注
酒驾在死亡案件中主要影响事故责任的认定,同时作为量刑的参考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