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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如何认定肇事司机系“肇事后逃逸”?

      摘要:本文针对事故发生后,如何认定肇事司机为“肇事后逃逸”的问题展开阐述。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事故发生后,行为人主观上为逃避法律责任的追究,实施了逃跑的行为。根据《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肇事逃逸除了是量刑情节,在某种情形下还是定罪情节。因此,如何认定“肇事后逃逸”在交通事故案件中是至关重要的。

      认定肇事司机是否为“肇事后逃逸”,需从以下3方面进行考虑:

      1、行为人是否知道自身发生了交通事故

      考察行为人是否知道自身发生交通事故,可以从当事人的陈述、当事人应当具备的交通知识、道路情况或者自身经验等多方面客观评判行为人是否存在知道发生交通事故,从而确定其是否构成逃逸。

      也即,如果当事人根本不清楚自己发生交通事故而驾车离开事故现场的,可不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2、主观方面:行为人主观上是否逃避法律责任的追究

      行为人主观上逃避法律责任的追究,该法律责任除了刑事责任外,还包括了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事故发生后,行为人只要逃避了上述任一责任,均可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3、客观方面:行为人客观上是否实施了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

      行为人实施的逃避法律责任行为,不单单表现在事故发生后,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现场。行为人在事故发生后,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但无故离开或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时逃跑的行为,也可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另外,需特别注意:找人顶包是行为人在事故发生后,主观逃避法律责任追究而实施的行为,因此找人顶包也可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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