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致人死亡为什么没有拘留司机?
摘要:介绍车祸案件发生后,对致害司机什么情况下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相应问题。
一起车祸案件,对涉事当事人采取拘留措施的往往只存在于两种情况,一种是交管部门依照行政法律、法规对当事人给以行政拘留;还有一种就是司法机关对涉及刑事犯罪的当事人给以司法拘留。
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的原因和依据不同,当事人解决拘留相应问题时,应当找准是因为什么原因采取的拘留。具体有:
一、行政拘留
《交通安全法》第88条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这里,拘留是作为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使用。常见的行政拘留情况如:
1、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
二、司法拘留
司法拘留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其第1123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对可能触犯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等罪名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予以拘留。
如果一起车祸事故致害司机没有被拘留,那么只能说明一方面他没有违法相应的拘留行政法规,另一方面他也没有涉及刑事犯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