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深圳交通事故律师网

咨询电话: 0755-83033185
首页 >> 国晖简讯 >> 正文

林厚均案已收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伤者获赔达9.2万余元

林厚均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于2011年5月23日收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1)深宝法民一初字第12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保险公司赔偿伤者91688.04元,被告深圳市***汽车经营部、龙**、刘*赔偿伤者747

第1页/共1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上一篇:余先才2011年5月23日委托本所代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

下一篇: 谢瑞风2011年5月23日委托本所代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