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5日,梁珠健驾驶粤BCL319号轻型普通货车沿龙岗植物园路由东向南行驶,车身左侧尾部与张显立发生碰撞,造成张显立受伤的交通事故。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岗大队认定梁珠健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事后,张显立与梁珠健协商未果,委托我所交通事故部律师为其提供包括协助办理出院、伤残等级鉴定,代理诉讼、领取赔偿款等全套的专业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