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6日13时25分许,利少清驾驶粤B/M809K号小型轿车沿布沙路由西往东行驶至沙湾关口路段时,该车右侧车身与由南往北横过布沙路的范会坤驾驶的自行车的左侧发生碰撞,造成范会坤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岗大队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于2010年5月20日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利少清与范会坤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