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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芬2010年6月21日委托本所代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

20105181810分许,徐林驾驶粤B25Y57轻型厢式货车沿坪山大万世居村道倒车时,该车车身右侧与李朝芬相刮撞,造成李朝芬受伤的道路的交通事故。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坪山大队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于2010518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徐林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后,李朝芬与徐林协商未果,委托我所交通事故部律师为其提供包括协助办理出院、伤残等级鉴定,代理诉讼、领取赔偿款等全套的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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