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1日13时30分,汪雪风驾驶鄂J89963号车辆(车主为张其发)行驶至沙河西路段时,车头与古春茂驾驶的拖拉机发生碰撞,造成古春茂受伤的交通事故。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山大队经过现场勘验,作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汪雪风对此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汪雪风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