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3日10时许,康和平驾驶粤BML159号车行驶至沙河西路白石二路时,因未确保安全行驶与颜荣驾驶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颜荣受伤的交通事故。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山大队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康和平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颜荣对此事故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