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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利中2010年10月8日委托本所代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

201062090分许,张迅驾驶粤B941FF号轿车行驶在松白路长圳段因追尾车头与杨建一驾驶的电动车(搭载陈利中)发生碰撞,造成陈利中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光明大队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迅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陈利中不承担责任。

事后,陈利中与张迅协商未果,委托我所交通事故部律师为其提供包括协助办理出院、伤残等级鉴定,代理诉讼、领取赔偿款等全套的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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