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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厚均2010年10月13日委托本所代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

20109171330分,范进军驾驶粤BG3537号货车在宝安大道固戍一路路口时,因未控操作规范安全,右侧车身与林厚均驾驶的自行车车身发生刮幢,造成两车损坏,林厚均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宝安大队经过现场勘验,作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范进军对此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林厚均无责任。

       事后,林厚均与范进军协商未果,委托我所交通事故部律师为其提供包括协助办理出院、伤残等级鉴定,代理诉讼、领取赔偿款等全套的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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