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讯 (记者刘治理 通讯员郝晋薇)交警、司法、法院、检察院、保险公司五部门在同一个地点办公,群众一旦出现交通事故纠纷,不用来回跑路,就可以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就地解决纠纷。针对一些远在异地的当事群众,调解机构开始尝试通过网络进行纠纷调解。
当天,在容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一台带有摄像头的电脑引起了记者的注意。调解员覃观春介绍,他们开通网上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平台,对于远在异地的当事人,直接通过网络视频展开调解。
今年元旦期间,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在线调解,当事双方达成协议,调解室将协议结果形成文字用网络传输给双方。双方当事人在自己的所在地下载并签字,然后寄给调解室盖章。今年2月底,
覃观春说,网上调解比较适合一些责任明确、争议不很大的交通事故纠纷。目前,他们的调解室还开通了官方微博,正在尝试用这一更加新颖的网络交流模式进行交通事故纠纷调解。
在玉林市玉州区、北流市、容县的交警部门,记者看到交警、司法、法院、检察院、保险公司五部门“扎堆”设点,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三调合一”的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机制。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可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交管部门调解,也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起诉到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调解不成功的案件,转给交通巡回法庭立案受理,法庭就地立案、就地受理、就地审理。经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成功以及法院判决、司法确认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可直接到“隔壁”的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办理保险理赔,让当事人不用来回跑路就能办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民事赔偿纠纷调解、财产保全、审理、判决、执行等事宜。
据了解,广西机动车及驾驶员数量已双双突破800万,通车里程近10万公里,道路交通事故也相应呈现高发态势。由于道路交通事故数量大,且涉及大量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一旦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群体纠纷甚至影响社会稳定。为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广西统一推行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和“一站式”快速理赔服务。全区14个地级市、74个县(市、区)建立交警与保险部门同一地点办公的“三调合一”等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实现交通事故处理、定损、保险理赔“一站式”服务。去年以来,全区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和解交通事故10余万起。
目前,全区63个县(市、区)人民法院在公安交警部门成立了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或调解室,通过加强司法调解,较好地解决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抢救赔偿费用“落实难”问题。全区67个县(市、区)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调处各类交通事故纠纷6372起,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投诉案件有显著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