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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全城“禁电”

    今天起,深圳全城禁电!深圳市交警局与市交委于526联合向媒体通报,决定从2011660时起12524,在包括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宝安区内所有道路;龙岗区平湖、布吉、坂田、南湾、横岗、龙岗、龙城街道办辖内,禁止电动自行车及其它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

据交警介绍,目前深圳电动自行车保有量50多万辆,使用者普遍未经交通安全培训,缺乏安全驾驶技能,任意穿插、争道抢道、闯红灯、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尤为突出,且时速普遍超过15公里的法定速度,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

2010年,深圳市共发生涉电交通事故268宗,造成64人死亡233人受伤。三年来,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呈现逐年大幅上升趋势。  为给市民缓冲时间,深圳市交警局决定自666月底为宣传引导期,对于违规上路的驾驶人以教育引导为主。7月起,将严格依法进行管理,按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相关规定处以200元罚款。若当事人拒绝缴纳罚款,交警可依法对其车辆进行暂扣。

据悉,全市只有光明新区和坪山新区,以及龙岗区东部的大鹏、南澳、葵涌等部分街道不在限行之列。

对于125后是否继续禁电,深圳市交警局指挥处指挥科科长夏旭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排除这种可能,但市交警局和市交委将根据实施情况,在总结经验、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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