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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钱就开假事故认定书 深圳三交警成骗险帮凶

只要花400元,就能获得一份虚假内容的《事故认定书》,凭此向保险公司骗得丰厚的保险金。只为收取400元,滥用职权的交警,却让保险公司蒙受数万元损失。

    根据广东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一则案例通报,去年深圳罗湖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查处一个专门骗车险的犯罪团伙时,牵出交警参与骗车险的交易内幕。

    2009年底,罗湖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审查批捕了一宗保险诈骗案,涉案犯罪嫌疑人8人。罗湖区反渎局认为要进一步调查,看此案是否会涉及公职人员犯罪。经过审讯,骗险内幕暴露出来:

    原在深圳南方某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任职的刘某,借助掌握的大量高档车辆车主资料,用电脑合成大量事故照片,连同客户资料提供给宋某;在罗湖莲塘某汽车维修厂工作的宋某和该辖区内执勤交警廖某比较熟,通过廖某购得虚假《事故认定书》;刘某持上述虚假材料到人保深圳分公司找欧某和冯某进行定损、核算,骗得保险赔偿金;上述每个环节刘某都会给相关人员不同提成。

    罗湖区反渎局侦查员以调研名义,一方面从保险公司调取涉案保险理赔档案,并根据档案中《事故认定书》所载信息,到深圳市车辆管理所和相关4S店查询车主资料;另一方面利用检察情报系统查询车主和当事司机信息并逐一联系,直接向其核实相关交通事故的真伪。

    调查发现,所有车主和当事司机均证实未发生涉案《事故认定书》所载的交通事故,甚至涉案《事故认定书》中所载当事司机的资料很多是虚构的。

    涉事交警被称三把刀

    整条骗险犯罪链条中交警廖某起到什么作用?与最终赔付有无必然关系?罗湖区反渎局证实交警廖某提供的虚假《事故认定书》是保险公司决定是否赔付的关键依据。

    2010年3月1,罗湖区检察院决定对廖某立案侦查。经过几轮审讯,廖某承认《事故认定书》是他根据宋某提供的资料出具,其内容是虚假的,并承认每开具一份虚假《事故认定书》自己可以收400好处费。经认定,2008年初到2009年廖某共开出16份虚假《事故认定书》,收取好处费共计6400元。保险公司却因此损失39万余元。

    反渎侦查员走访保险公司又了解到,深圳福田区交警大队三名交警周某、丁某和廖某,因经常出具问题《事故认定书》被车险业称为三把刀。由丁某执勤的一条长度不过百米的路段,路况不复杂却经常出事故,被称为高危路。当时,三人中只剩周某还在福田区值勤,其他两人因故早就被调离。

    顺藤摸瓜,侦查员们很快证实,周某和丁某分别出具14份和43份虚假《事故认定书》,分别致使相关保险公司损失达30多万元和80万元人民币。二人每开具一份《认定书》也收取400元,和廖某一样。

    20109月,廖某被判入狱十个月,没收非法所得6400元;丁某被判入狱八个月,没收非法所得5600元。

    去年3月,涉事交警被抓后,同年深圳地区车险赔付金额明显下降。以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为例,该年赔付额比前年同期少了1400万元。

    “快处快赔机制诱生骗险

    凭借一份伪造的《事故认定书》就能轻松骗贷?反渎侦查员们发现,类似骗局一再上演与深圳市现行交通事故的理赔机制有关。

    2006年,深圳市为缓解交通压力推出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和保险快速理赔机制”(简称快处快赔”)。所谓快处快赔,即对深圳市道路上或道路以外发生的没有造成伤亡的交通事故,由事故一方在事故现场填写《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确认书》,并经另一方签名,然后将车辆快速撤离,保障道路尽快恢复畅通,而该《确认书》则作为交警将来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依据。

    该机制推行后,提高了深圳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效率,但没想到却为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串通交警向保险公司骗取车辆保险金提供了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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