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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三交警被称“三把刀”成骗险帮凶,收钱就开假事故认定书

只要花400元,就能获得一份虚假内容的《事故认定书》,凭此向保险公司骗得丰厚的保险金。只为收取400元,滥用职权的交警,却让保险公司蒙受数万元损失。

    根据广东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一则案例通报,去年深圳罗湖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查处一个专门骗车险的犯罪团伙时,牵出交警参与骗车险的交易内幕。

    调查发现,所有车主和当事司机均证实未发生涉案《事故认定书》所载的交通事故,甚至涉案《事故认定书》中所载当事司机的资料很多是虚构的。

    涉事交警被称三把刀

    整条骗险犯罪链条中交警廖某起到什么作用?与最终赔付有无必然关系?罗湖区反渎局证实交警廖某提供的虚假《事故认定书》是保险公司决定是否赔付的关键依据。

    2010年3月1,罗湖区检察院决定对廖某立案侦查。经过几轮审讯,廖某承认《事故认定书》是他根据宋某提供的资料出具,其内容是虚假的,并承认每开具一份虚假《事故认定书》自己可以收400好处费。经认定,2008年初到2009年廖某共开出16份虚假《事故认定书》,收取好处费共计6400元。保险公司却因此损失39万余元。

    反渎侦查员走访保险公司又了解到,深圳福田区交警大队三名交警周某、丁某和廖某,因经常出具问题《事故认定书》被车险业称为三把刀。由丁某执勤的一条长度不过百米的路段,路况不复杂却经常出事故,被称为高危路。当时,三人中只剩周某还在福田区值勤,其他两人因故早就被调离。

    顺藤摸瓜,侦查员们很快证实,周某和丁某分别出具14份和43份虚假《事故认定书》,分别致使相关保险公司损失达30多万元和80万元人民币。二人每开具一份《认定书》也收取400元,和廖某一样。

    20109月,廖某被判入狱十个月,没收非法所得6400元;丁某被判入狱八个月,没收非法所得5600元。

    去年3月,涉事交警被抓后,同年深圳地区车险赔付金额明显下降。以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为例,该年赔付额比前年同期少了1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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