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9日,河南省汝南县发生一起警车
交通事故,一辆车牌号为豫Q3517的警车撞死5人,撞伤3人,当地民众称驾驶警车的警察系酒驾。来自汝南县政府网的消息称,事故发生在昨日下午2时40分,肇事警车在行至汝南县城汽车站东十字路口南侧时发生事故,将路边2根照明电线杆撞倒,致4人当场死亡、3人受伤,其中1人在送往医院抢救过程中死亡。至目前共5人死亡,2名伤者病情稳定。“事故发生后,市县领导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汝南县成立了救援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迅速展开救援工作。
经查,肇事车辆为汝南县公安局梁祝镇派出所公务用车,肇事者为该派出所民警王银鹏,现因涉嫌犯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晚上10时50分左右,事发现场梁祝大道南北两个口都被警方管制,只许出不许进。现场至少有三辆侧翻损毁的警车,和两辆大面包车。其中,就包括肇事的豫Q 3517。据目击者称,肇事警车在事故中严重损伤,后来又被围观者砸毁。两辆大面包车为当地殡仪馆的运尸车,和两辆警车在事故后赶到现场,被不满处置警方方式的群众推倒并打砸。围观群众称肇事者系酒驾。
在事发现场,5具尸体仍在陈列,其中4具尸体在一个连根倒掉的电线杆附近,已被捆扎。据家属介绍,其中有3具尸体来自同一个家庭。
在肇事警车北十几米处,则躺着死者,56岁的农妇裴小德。据其儿媳介绍,现场死伤者都是准备去浙江打工的农民,拟从事的工作采摘桔子。事发时,正在路边等待附近汽车站的长途汽车。 附近的一个店主称,肇事警车当时从南向北行驶得很快,在靠近十字路口时,突然失控,在人群中“转了一个来回”。警方赶到现场后,还没有勘验现场,就准备将尸体运往殡仪馆,引发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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