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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盐田坳“冲卡司机”冲卡时撞死一收费站员工,被控故意杀人罪

冲卡最疯狂的时候,盐田坳收费站一天内冲卡车辆多达2723辆,3个多月里两名收费站员工命丧冲卡车轮下(详见晶报今年913日报道)。28日,“疯狂冲卡司机”居玉,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受审。而作为深圳“最后的收费站”们,面对“冲关”与“守关”的博弈,到底应该何去何从?值得政府和企业深思。

  庭上死者父母情绪失控

据市检察院指控,今年55030分许,深圳市某运输公司员工居玉驾驶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沿深圳市惠盐路由南往北行至盐田坳隧道收费站时,冲卡逃费。该收费站员工、被害人胡某等人见状,到该车右前侧拦截。居玉驾车行近胡某等人时,突然加速转右,胡某被撞倒地后又被车轮碾轧,当场死亡。检察机关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居玉刑事责任。

昨日下午3时,此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庭上被害人父母跪地痛哭,一度情绪失控欲揪打被告司机居玉;休庭时,居玉为了避免被打几乎是跑着“逃出”被告席。

 辩论焦点在是否故意撞人

居玉承认了自己的冲卡行为,但表示不认罪。他辩称,当时自己开车的时速只有20多公里,看见左侧有人拿着铁管要过来砸车,就本能地开车往右侧避开,当时并未看见胡某站在车的右前方。

居玉的代理律师为其做了无罪辩护。律师称,居玉和被害人胡某素不相识,不至于为了30元过关费就杀人,没有杀人动机。居玉如果是因躲避左侧的打砸而将方向盘向右打,完全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希望法庭能调取更多录像证据。

居玉辩护律师还称,事发后交警本按交通肇事做出行政处理,并于65日会集双方家属进行调解,达成赔偿调解协议。可是713日,居玉却被刑事拘留,此案进入刑事追责阶段。该律师质疑:是否是因被害人胡某所属的公司多次抗议,公安及司法部门顶不住压力才采取行动追究居玉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则认为,此案表面上看居玉与胡某无冤无仇,但实际上居玉冲破关卡,在左侧工作人员拦车无效的情况下,明知道路面有多名工作人员拦截,仍选择向右侧打方向盘并加速行驶,属于放任事故发生致胡某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检方还出示部分证人证言,证实居玉是突然加速撞向死者胡某的。其中一名证人称,收费站员工出去拦车都身穿反光衣、手拿空心的铁管,但也是首先保证自身安全的。一般货柜车被拦住,都会停下来。但是居玉当时是突然加速朝着胡某方向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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