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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重型车肇事司机被重判
11月24日,南通市港闸区法院在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巡回审判徐某重型车辆交通肇事案,以案说法,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推动重型车辆规范运营专项整治。南通市交巡警支队组织来自全市各重点运输企业负责人和驾驶员代表600多人旁听了此案。
当天公开审判的是一起典型的重型车肇事案件。被告人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
交通事故
,致两人死亡,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根据我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交通肇事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属于有特别恶劣情节,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徐某的肇事行为正符合了这一规定,因此,尽管徐某所在单位赔偿两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46万元、徐某有投案自首等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以及被害人家属出具了谅解书,但由于其犯罪情节严重,不宜适用缓刑,其本人仍免不了牢狱之灾。一审以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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