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第一法院)举行新闻通气会,向媒体通报了今年5月1日至10月31日,该院受理的醉酒驾驶案件情况。
醉驾入刑后六个月内,市第一法院共受理醉驾案48宗(涉及48人),呈逐月下降的趋势。从危害结果来看,48宗中,有44宗是在造成
交通事故后被交警部门查获的。且绝大多数案件发生于晚上6时至凌晨6时,发生地为休闲娱乐场所附近路段。从被告人醉酒状态来看,多数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值在120毫克以上,属于严重醉驾。其中,更有 四名被告人案发时酒精值在300毫克以上。
在这48宗案件中,被告人均为男性、无犯罪前科,年龄集中于20岁到40岁之间,大多数是非广东省籍。被告人学历普遍偏低,初中以下学历33人,占到近7成。职业构成上,以个体户、公司员工和无业者居多,三者总人数32人,占比66%左右。
据市第一法院院长陈斯介绍,48宗案件已有43宗量刑完毕,43名被告人被判处拘役1到4个月不等。其中缓刑28宗,占到量刑完毕案件总数的65%左右。陈斯说,对被告人适用缓刑,主要是考虑到醉驾本身是轻罪,被告人均无前科,且认罪态度好,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醉驾被告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积极赔偿,取得被害者的谅解,是获得轻判的原因。陈斯介绍,在审理醉驾案件的过程中,市第一法院注重引入刑事和解,赔偿率达到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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