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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集途中被碰伤 司法所调解终获赔

        今年5月,永宁县李俊镇的李老汉在赶集途中被银川某公司工程车碰伤。该公司仅承担了李老汉12天的住院费用便不再赔偿。时隔半年,李老汉终于在永宁县李俊镇司法所的调解下,拿到了12000元交通事故赔偿款。

        据了解,5月份李老汉被工程车撞伤后,住院费、医疗费、回家后的调养等共计花了13000多元,但肇事车辆所在的公司仅支付了其12天的住院费。出院后,李老汉多次找到该公司要求赔偿,但对方总以该事故无法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或其他原因为由推拖。事情一直拖到10月份,无奈之下李老汉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找到李俊镇司法所介入调解。

        李俊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受理了李老汉的调解申请后,经过一个月的劝导,肇事车辆所在公司终于答应赔偿李老汉的损失。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201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问题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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