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深圳交通事故律师网

咨询电话: 0755-83033185
首页 >> 法律资讯 >> 正文

存侥幸 行车未保交强险出事故 巨额赔偿自己担

        日前,章丘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

        2010年10月27日,李某从他人手中购买了一辆半挂车跑运输,因手中拮据,李某没有及时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而是想等挣到部分钱后再买保险。不料,李某雇的司机驾驶汽车在G309线行驶时,汽车发生故障,不能移动,这时曹某驾驶货车撞在李某的汽车上,造成曹某死亡,两车损坏。

        此次事故,经章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曹某没有安全驾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的司机没有设置警告标志,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因双方对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曹某的亲属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赔偿各项损失29万余元。

        经章丘市法院审理,最终判决交强险赔偿限额中的22万元,不分比例由李某负担,其余赔偿项目按30%的责任比例由李某负担。收到判决书后,李某满脸后悔,说:“早知如此,说什么也要把保险买好”。

        章丘市法院也提醒有车一族,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利益,行车前一定要投保交强险。否则,根据规定,未投保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在相当于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偿,不足部分,按责任份额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文章:
一交通事故致1人死 死者下葬20天肇事者“淡定”
陇南首家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在武都成立
丧葬费的确定标准
营养费的确定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的确定标准
第1页/共1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上一篇:一交通事故致1人死 死者下葬20天肇事者“淡定”

下一篇: 近年交通事故伤亡人数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