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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私用出交通事故应通报
“我觉得政府迟迟不向公众及媒体通报这起
交通事故
,不紧急给出处理意见,都是不妥当的。”市人大内司委委员吴立民说,只有通报事故的严重后果,才能对深圳目前泛滥的公车私用起到警示作用。
吴立民说,媒体关注到这起交通事故,是因为它产生了比较严重的交通后果,实际上生活中还有很多起公车私用,被人们忽视并且习以为常。“凌小红只是个科级干部,就可以这么简单调用公车,你想想深圳有多少这样的干部呢?”
吴立民认为,凌小红事件只是个案,政府应该深思,为什么她可以很简单地使用公车去旅行,为什么一到节假日,深圳很多单位的公车就变成了私家车,“我在上个世纪80年代就写过文章《公车私用是腐败表现》,一辆公车一年养下来至少四五万元,我做人大代表的10年,每年都在提公车改革的建议,比如贴标、卫星定位,但是建议只是建议,每年得到的回复都是要等国家有关部门出台规定。”
吴立民希望,媒体可以充分讨论这次严重的公车私用交通事故,借此能够真正撬动深圳“艰难的公车改革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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