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3月9日讯(记者 陶静 通讯员 刘明)9日下午,记者从深圳市交警部门获悉,为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交警局将对市民关心的严重影响交通秩序的十类交通违法和不文明交通行为等交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十项高密度集中整治,形成严管氛围,为大运期间创造顺畅的道路交通环境。
据了解,十大整治行动包括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专项整治;开展电动车、三轮车、摩托车专项整治;开展“乱变线”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涉酒驾驶专项整治;开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开展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开展涉牌涉证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泥头车专项整治;全面清查报废车辆专项整治;以及开展落实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快撤”专项行动(详见相关链接)。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十类交通违法和不文明交通行为,交警将其列为日常交通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辖区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方法,开展针对性的查处,切实做好路面管控。行动期间,交警局将继续参照现有“猎虎”、“天眼”等集中统一行动模式,针对十类交通违法和不文明交通行为的违法特点,创新查处方式和处置办法,在全市营造出严管氛围。
相关链接:十大整治行动
一是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专项整治。结合我市“文明出行计划”,重点在市区范围内,针对新《条例》第八条、第九条中对行人、非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定(见附件1),通过集中力量强化对行人、非机动车的管理整治和宣传教育,逐步实现行人、非机动车文明交通秩序。
二是开展电动车、三轮车、摩托车专项整治。重点在宝安、龙岗、光明、坪山等重点区域,严厉打击摩托车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行驶、非法载客等行为(见附件2)。
三是开展“乱变线”专项整治。在全市范围内,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跨线、压线、不按车道行驶、进入导向车道后变更车道或者不按规定方向行驶、“插队”、“爬头”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四是进一步加大涉酒驾驶专项整治。在目前严厉打击酒后驾驶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思路、方法,提高查处效率,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依法从严处罚,使“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把深圳管理成为全国查处酒后驾驶最严的城市之一。
五是开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主要针对目前存在的公交车、出租车、营运大巴等营运车辆随意变道,随意停靠,路边、路口上下客,未进站停车等交通违法现象进行专项查处,有效杜绝出租车、公交车、营运大巴“野蛮行驶”的现象。
六是开展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在实施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在各大队繁华路段集中地段或片区和大运场馆、酒店、线路周边道路区域设立交通秩序严管示范片区,开展高密度的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深化各项管理措施,对违停车辆进行坚决查处,以点带面,力促建章立制,进一步营造交通秩序严管氛围,促使全市停车秩序全面好转。
七是开展涉牌涉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涉牌涉证违法车辆交通肇事逃逸及逃避交通监控查处,集中解决社会反响强烈的涉牌涉证问题,使假套牌证、无牌无证、不按规定悬挂号牌及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大幅度下降,因机动车号牌被套用产生的群众投诉、报警明显减少,因驾驶套牌、无牌车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八是进一步加大泥头车专项整治。对泥头车、运砂车、搅拌车、小泥头车(蓝牌)等重点车辆进行重点治理,针对如冒尖装载、涉牌证违法(包括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遮挡污损变造号牌、未喷涂放大牌号、未悬挂制式“放大牌号”等)、报废拼装、非法改装、超载、冲禁令等违法项目进行严厉查处。
九是全面清查报废车辆专项整治。通过清理报废车辆数据,对我市不按规定报废车辆的品牌、型号数量进行摸底排查,不断完善号牌识别系统、“黑名单”系统,对驾驶报废车,采取假套牌、制作假行驶证等各种手段隐藏报废车辆信息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十是开展落实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快撤”专项行动。对符合快处快赔的道路交通事故,且车辆能够移动,但因不主动“快撤”而造成拥堵的,严格依照《条例》规定给予500元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