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咸阳讯 3月16日,咸阳市秦皇北路与珠泉路交会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交警现场调解未果后,有五六个人群殴办案交警,而施暴者系乾县国税局干部。
事发当日上午10时许,一辆水泥罐车由北向南在珠泉路东口拐弯时,与右侧一辆准备超车的小轿车尾部刮蹭。小轿车司机称到4S店维修需1000元,而水泥罐车司机只愿给100元,双方因赔偿价格谈不拢发生争执,小轿车上1人报警。20多分钟后两名交警赶到,对事故现场勘察处理。
这时,另外一辆小轿车赶到现场,车上下来的几个人和小轿车上的人熟悉,“他们不停地催交警迅速处理,且几个人说话带粗口。”水泥罐车司机刘某回忆说,交警勘察完后要求肇事车撤离现场,等待处理结果。但小轿车上的人要求现场调解,交警表示车辆责任和损失程度不清晰无法现场调解。
小轿车司机和后来赶来的五六个人将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