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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醉驾入刑”第一人 醉驾后果轻微 仍判拘役罚款

今年25岁的内蒙古司机李俊杰因醉酒驾车,51日被北京交警查获。经鉴定,李俊杰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59.6毫克,他因此成为实施醉驾入刑后北京因醉酒驾车被查获的第一人。17日,东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俊杰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李俊杰并未造成严重交通事故,是不是可以因情节轻微而逃避刑事处罚?一线交警表示,醉驾不应该只看结果,而要依据行为进行处罚。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余明旭律师对记者说,从我国刑法规定的罪来讲,实际上存在着行为犯结果犯的区分。从刑法修正案()22条的措辞看,醉驾是明显的行为犯,因此不应该考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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