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下午,开封市司法局、公安局联合在市交警支队召开“开封市
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启动对接暨业务培训大会”。这标志着开封市市区6个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相结合的交通事故调解机制就此形成。开封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文松山从“高标准、做实事、促和谐”三个方面,对调委会和民调员的工作提出了明确和具体的要求,确保调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开封市司法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的基础上,从众多报名者中选出了12名专职调解员和6名专职内勤。这次招聘的12名调解员是从政法系统退休人员中选出来的,均是长期从事法律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法律水平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6个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均设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名称、印章、场所标志、徽章、工作程序及统一的文书格式,使全市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做到了“统一组织形式、统一调解流程、统一共享资源、统一档案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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