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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占据交通事故中总量的80%
根据中山市公安厅公布的中山市上半年交通事故分析报告,上半年一共发生交通事故832起,造成人员死亡104人,906人受伤,较之去年同期有所下降,整体所有交通事故发现,80%的交通事故由交通违法造成的。因交通违法造成的交通事故690起,死亡人数91人,受伤人数757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0余万元。
经常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案件的酒后驾驶事故,在上半年共发生31起,造成17人受伤。酒驾造成的交通事故减少的直接原因是酒后驾驶处罚力度加大,交警部门打击酒驾的力度加强。酒驾案例:2012年2月18日,在东福北路和同济东路交叉路口,廖某驾驶一辆摩托车、与车牌为粤T的轿车相撞,廖某轻伤,同行的黄某重伤。交警抵达现场后对廖某进行酒精测试,酒精含量为78ml/100ml,属于酒驾。
上半年闯红灯违法事件共造成16起交通事故,4人死亡,19人受伤。案例:2012年2月18日,在竹苑路东苑路口,梁某驾驶的车在闯红灯后与卢某驾驶的车辆相撞,造成车内丁某抢救无效死亡,交警大队调查后,认定梁某驾驶车辆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2012年6月8日,肖某酒后驾驶一辆轿车在香山大街交通岗路口时,因闯红灯与罗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罗某受伤,电动自行车后座的乘客刘某伤势过重,当场死亡。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布以上数据是希望驾驶员吸取血的教训,安全、文明出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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