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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起诉的费用有哪些

        在一起交通事故收取的所有费用中,交通事故处理起诉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的几种:

        1.伤残鉴定费。交给鉴定单位,大约1000元,一般是由受害者先垫付,法院判决后由被告承担;

        2.诉讼费。

        (1)案件受理费。不超过要求赔偿金额的2.5%计算。以赔偿标的额100万为例,诉讼费为14500元。诉讼费一般也是由受害者先垫付,法院判决后由被告承担;

        (2)保全费。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3)执行费。执行费用一般不需预交。根据实际申请执行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a.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b.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律师费。一般分阶段收取(一审、二审、执行),由当事人与律师所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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