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深圳交通事故律师网

咨询电话: 0755-83033185
首页 >> 法律知识 >> 赔偿项目 >> 正文

因车祸发生的误工费怎么算?

      摘       要:本文介绍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基于事故发生的相关误工费损失问题。

      误工费损失是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事故的发生或是处理与事故相关事宜产生的损失,是不能正常工作或是劳动产生的损失。误工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较为常见的法定的赔偿项目之一。

      交通事故案件中,误工费可以分为事故受害人的误工费以及死亡受害人家属的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误工费需根据受害人具体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一、误工时间

      误工时间是受害人不能获得收入的时间,法定的根据被误工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伤残案件的受害人误工时间,如果是因伤致导致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死亡案件的误工时间可以从死者死亡之日计算至火化或是下葬之日。

      二、误工收入

      误工收入反应的是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当受害人有固定收入时,误工收入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时,误工收入可按照被误工人员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也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那么误工收入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误工人数

      误工人数是法定的可以主张误工费的人数,在死亡案件中,会存在多个家属多个误工人数的计算问题。此时,通常的,误工人数不宜超过3人。

      不论是误工时间还是误工收入、误工人数,都需要提供明确、合理、合法的证据加以证明,方能获得支持。
第1页/共1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上一篇:如何确保后续治疗费与医疗费一起获得赔偿?

下一篇: 交通事故营养费的成立条件和证据材料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