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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计算的城镇居民标准

      摘要:我国将交通事故受害人或赔偿权利人区分为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根据这两种不同的居民身份性质来对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进行计算。

      由于受害人或赔偿权利人的居民身份的不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也不同。居民身份分为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城镇居民不仅是具有城镇户口的居民,还包括虽然没有城镇户口但其经济收入、生活是来源于城镇,且已经在城镇居住、工作、生活达到一定期限的人。

      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害的城镇居民,其相关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按照城镇居民这一标准进行计算。

      城镇居民标准,指的是受害人是城镇居民,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项目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进行计算。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的是城镇居民在家庭总收入中,扣除一切必要的花费(不可自由支配的那一部分收入)之外,其可以随意支配的那一部分收入。可用公式表示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在插入 符合 里面选择长一点的减号符号 -]缴纳所得税支出-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反应了[反映了]全国或者是某个地区的城镇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系一个年度核算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解释》)第25条、29条的规定,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因交通事故受害的城镇居民的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所以,城镇居民在交通事故中残疾或者死亡的,其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根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计算。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指的是城镇居民日常生活中用于购买商品的支出和文化生活、服务等非商品性支出的全部支出。根据《解释》第28条的规定,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是因为交通事故残疾或死亡的城镇居民其损害赔偿项目中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不通顺,修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是作为城镇户籍残疾或死亡受害人的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之一。]所以,在交通事故中残疾或死亡的城镇居民,其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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