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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去哪里起诉?

      摘    要:介绍车祸案件发生后,起诉法院的选择问题。

      车祸赔偿纠纷可以选择和解、调解、诉讼三大途径。其中,诉讼也即受害人一方作为原告以法定的赔偿义务人为被告,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因事故伤害带来的各项损失。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了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其中包括

      (一)原告主体适格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被告主体适格

      有明确的被告。

      (三)诉讼依据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管辖适格

      起诉的法院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所谓法院管辖是指受害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交通事故案件属于人身伤害侵权案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1、28条的规定,有:

      1、被告住所地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单位作为被告的,属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总结起来,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可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侵权行为地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故,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可由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

      由此,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地的法院起诉,其中被告住所地可延伸至经常居住地,其中侵权行为地主要指交通事故发生地。这样,交通事故就存在多个诉讼法院选择的问题。

      ◎ 那么,受害人应当选择哪个法院起诉呢?

      ♦ 国晖专业律师提醒您:从受害人的切实利益出发,鉴于赔偿项目的计算与法院地经济有关,受害人应当选择法院地经济高的地区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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