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起诉赔偿的,需要什么材料?
摘 要:本文介绍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需要准备的诉讼材料问题。
在车祸赔偿的三大途径:和解、调解、诉讼中,诉讼是受害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屏障,诉讼也即受害人作为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以肇事司机及其保险公司等为被告,要求承担法定的赔偿责任。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如果么没有切实的证据,难以保障诉讼的成功。那么,诉讼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充分的证据是诉讼成功的保障,具体包括如下一些:
1、原告的基本信息、被告的基本信息的材料
如原被告的姓名、地址、出生日期、户口等,与之相对应的材料也即身份证、户口簿、居/村委会证明等。
2、证明客观事故事实的材料
这里主要指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及一些客观的鉴定结论和证明。
3、损害赔偿材料
围绕这个部分的证据是最多的,包括用以证明各个损害赔偿项目的证据。如
(1)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并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
(2)误工费:医院和单位出具误工证明,劳动合同。
(3)营养费:医院加强营养的说明或鉴定机构加强营养的鉴定意见。
(4)交通费:正式票据为凭,且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残疾辅助器具费: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及购买器具的单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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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在诉讼的过程中,还应当准备一些特殊的材料,如申请先予执行的材料、申请财产保全的材料,这些对维护受害人自身的权益都很关键。
总而言之,诉讼毕竟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活动,受害人还是在专业律师的协助下开展索赔为以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