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深圳交通事故律师网

咨询电话: 0755-83033185
首页 >> 法律知识 >> 民事诉讼 >> 正文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在哪个法院起诉更有利?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受害人选择在哪个法院起诉对自己更为有利。

        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一般通过和解、调解或者诉讼3种途径解决。倘若和解与调解谈不容,那只能选择诉讼途径解决了。诉讼涉及法院选择问题,那么,受害人选择在哪个法院诉讼对自己才是更有利的呢?

        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一般都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起诉,事故致人伤亡的是一种侵权行为,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侵权行为的管辖法院可以是侵权行为地的发生地的法院。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不均衡,而人身损害很多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是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的。也就是说,如果赔偿权利人(一般是受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住所地(一般是户籍所在地或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比受诉法院标准更高的,可按照住所地的赔偿标准计算。

        由此可见,交通事故赔偿权利人在起诉赔偿义务人时,一定要比较一下被告所在地的赔偿标准、原告住所地的赔偿标准、事故发生地的赔偿标准的高低,如果原告住所地的赔偿标准是最高的,那么选择被告所在地和交通事故发生地都可以,赔偿标准按赔偿权利人的住所地定;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地的赔偿标准最高的,就应选择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诉讼;如果被告所在地的赔偿标准最高的,当然选择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诉讼。

        交通事故案件的受诉法院的选择是十分重要的,当事人在选择受诉法院时一定要慎重,毕竟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起诉的条件是什么?交通事故诉讼流程是什么?可登陆交通事故赔偿网http://www.peichang.cn/或致电律师咨询热线:400-880-4288.


第1页/共1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上一篇: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下一篇: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财产保全需要注意什么?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