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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权利人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交通事故赔偿权利人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作出生效判决直至执行,是需要经过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在这一过程中,若赔偿义务人隐匿、转移财产可能会使生效的判决不能得到执行。这时赔偿权利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所谓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一方当事人起诉前或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另外一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限制其处分的强制措施。

        那么,对于交通事故案件中,赔偿权利人如何申请财产保全呢?如下:

        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由交通事故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担保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裁定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解除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财产保全需要注意什么?财产保全的申请书如何书写?可登陆交通事故赔偿网http://www.peichang.cn/或致电律师咨询热线:400-880-4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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