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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案件赔偿项目的计算

赔偿项目的计算步骤

第一步,分别计算各赔偿项目将其相加算出赔偿项目总额。

赔偿项目总额是将各单项赔偿项目计算后,分别相加。

计算公式:

赔偿项目总额=(伤残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被抚养人生活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交通费 误工费 护理费 营养费 其它费用)

第二步,从赔偿项目总额扣除交强险赔偿额算出交强险限额之外的赔偿项目总额。

机动车方(被保险人)有责任赔偿限额为122000元:

第三步,将交强险限额之外的赔偿项目总额乘以受害人的赔偿责任系数算出机动车方责任范围赔偿项目总额。

计算公式:

责任范围赔偿项目总额=(伤残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被抚养人生活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交通费 误工费 护理费 营养费 其它费用)-交强险赔偿额〗*受害人责任系数(如无责任,系数为1

第四步,将责任范围赔偿项目总额与交强险赔偿额相加算出受害人实际所得赔偿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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