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有交通事故受害人诉讼后咨询什么时候拿到赔偿金的问题。
◆◆二审当事人(受害人、原告)咨询
我之前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了伤害,并导致伤残,后来起诉对方(包括对方车辆保险公司)赔偿,一审判决下来后对方不服并提出了上诉,我想知道我到底什么时候可以拿到赔偿款?
◆◆国晖交通事故律师解答
您好!对于您的问题,我们分析答复如下,希望您能满意:
对于人民法院明确具有给付义务的判决书,在判决书中通常都会明确有履行义务一方履行义务的期限。如具有付款义务的,判决书都可写明履行义务一方需在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如10日内支付相应款目。如果对方在判决书确定的时限内没有履行相应判决,则权利人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如果在上诉期限内(对判决书的上诉期限为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一方提出上诉的,那么,存在二审会改判的情形,为此,一审确定的履行义务此时还没有发生,需待二审结束后,如果依然认定存在履行义务或是改判的,那么履行义务将发生并重新计算履行期。
本案目前进入二审阶段,所以赔偿需等待二审结束并依据二审的审理情况确定赔偿义务的具体履行。对于二审,人民法院可以组织调解,如果各方达成一致的赔偿协议,那么二审可以调解结案。二审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并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同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需要注意,二审加盖了人民法院印章的调解书一经各方签字确认即具备强制执行力。
如果二审是通过判决书结案的,赔偿期限需看判决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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