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有机动车车主咨询只投保交强险,交通事故后是否理赔的事情。
◆ ◆ 交强险投保车主咨询问题
我的车辆只投保了交强险,前些天发生交通事故把一个路人给撞伤了,现在伤者还在医院接受治疗。交警队的事故认定书确认我对事故是全责,我想知道这全部责任的话,保险公司能给赔么?会赔多少?我该怎么做?
◆ ◆ 国晖交通事故律师解答
您好!对于您的问题,我们分析答复如下,希望您能满意: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3条的规定,交强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有责的责任限额和无责的责任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即交强险作为国家强制投保的险种,其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有责、无责都得赔偿。因此,本案中,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不免除交强险的保险理赔义务。
在赔偿的限额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8条明确为:
一、被保险机动车有责责任限额
又分: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二、被保险机动车无责责任限额
又分: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本案中,您承担的是事故全部责任,因此,保险公司需在有责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保险理赔责任,最大赔偿数额为110000+10000+2000 = 122000元。
作为肇事司机一方,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理赔可在对方医疗终结后展开,必要时也可以由保险公司先行理赔一部分。此外,受害人一方也可以以您和您车辆的保险公司为被告起诉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