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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管理手段维护社会稳定

        最近,在新城镇农贸市场门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大余县迅速启动了“道路交通事故”调处应急联动机制,县委书记陈亮马上指示新城镇、交警、医院等部门要全力以赴地做好抢救伤员和社会维稳工作,各相关单位快速介入其中,在最短的时间内处理好这起交通事故,最后处理结果令双方都满意。

        6月份,大余县新一届领导班子到位后,县委书记陈亮,副书记、县长谭学忠对社会维稳工作高度重视,经常过问社会维稳工作情况,并要求在做好社会维稳工作的同时,要创新思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新机制,确保大余社会长治久安。为此,大余县创新社会管理手段,大胆探索出一条“调处社会矛盾纠纷”的新路子,建立“四规定四强化”矛盾纠纷调处应急联动新机制,实现了社会矛盾纠纷介入处理快、参与力量大、调处成功率高。如今,在大余,“调处应急联动”新机制犹如一台化解矛盾的“灭火器”,好比一台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又像一座党和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构成了“平安大余”建设进程中一道道靓丽的风景线。

        以前,大余县在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没有明确牵头单位、也没有明确各单位责任。在处理矛盾纠纷中,由于单位之间责任不清楚,分工不明确,各单位出现了相互推诿、相互踢皮球、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造成了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群龙无首,一盘散沙的局面,导致社会矛盾纠纷越积越多,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

        7月份,该县针对山林权属纠纷、土地权属纠纷、道路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安全生产事故赔偿纠纷、涉军群体社会保障、“三类人员”等七个方面的问题,分别指定县林业局、国土局、交管大队、卫生局、安监局、民政局、人社局为调处应急联动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中心”的日常工作,在纠纷处理当中发挥传信息、抓协调、定方向、拍板子等作用。重大疑难纠纷则成立专案工作组,由分管牵头单位的县领导担任组长,对纠纷调处工作进行协调、监督、调度,确保调处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信访局局长朱书俊对笔者说:“以前,各种矛盾纠纷越来越多,各种信访案件不断升级。新机制启动后,许多社会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一线,全县第三季度发生信访案件239起比上季度减少了90起,全县信访案件明显下降了。”

        大余县启动‘调处应急联动’新机制后,及时掌握了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的新动态,在处理社会矛盾纠纷中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以前一些群众到政府部门聚众吵闹、堵塞公路等闹事现象基本消除了,一个活力钨都、绿色南安、幸福大余展现在人们面前。

        一个行业的矛盾纠纷具有一定的共性,参与处理的部门相对固定。大余县实施“调处应急联动”新机制中,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主要负责领导,明确了牵头单位,明确了协办单位,在责任县领导的统一调度下,由牵头单位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共同研判,提出解决方案,明确各相关单位工作责任,杜绝了推诿扯皮现象发生,有效整合信息、人力、物力等资源,为纠纷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使“中心”提出的处理意见更具公信力,调处成功率更高。

        8月15日,在内良乡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后。大余县立即启动了“道路交通事故”调处应急联动机制,内良乡党委书记赖连洪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做好劝阻、疏导群众等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并带领乡村干部携带物品来到了死者家中进行慰问,安抚死者家属情绪,宣讲法律法规。同时,牵头单位县交管大队及时组织法院、司法、卫生、物价、保险、医保(农保)、民政、救助基金委员会及当事人所在乡政府实施共同调解,最后妥善处理好后,当事人高兴地说:“感谢党和政府,感谢你们依法办事,第二天就把我们的事情妥善处理好。”

        “每当发生交通事故后,牵头单位县交管大队立即联合公安、法院、司法、卫生、保险、财政和各乡(镇)、村等10多个单位迅速介入调解事故之中,从法理、道理、情理进行调处,改变了以往只有交警单打独斗的局面。”县交管大队副大队长胡益楠高兴地对笔者说。

        实施“调处应急联动”新机制后,全县共发生38起交通事故,调解率100%。

        为了更好地协作联动,大余县明确了各单位的职责,防止职责不清、你推我挡、各自为战。

        7月6日,该县发生一起男婴死于分娩过程的医患纠纷,患方家属情绪激动,有医闹倾向。该县通过医患纠纷处理应急联动机制,责成医疗机构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医患双方进行正面接触协商,公安机关派员维护治安秩序,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律师监督,宣传部门对案件进行正面报道,法院提供受理、审判等事项咨询,相关乡镇开展当事人及其家属的疏导稳定工作。在相关部门职责明确、准备充分、互动协作下,使该起医患纠纷在3天内成功销案,切实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保障了患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医方的声誉与正常的医疗秩序。

        “当医疗纠纷发生后,大余县医患纠纷调处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快速介入,使医患双方矛盾纠纷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化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县卫生局局长郭远洪激动地对笔者说。

        纠纷有大小,处理有难易,力量介入有先后,为了提高行业纠纷调处成功率,该县将七方面的突出问题分为权属利益纠纷、人员伤亡赔偿纠纷、特殊人员社会保障等三大类。每类纠纷都规范了当事人双方协商处理、主管部门调解、行业调处中心调解、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五个化解程序,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推进依法调解。在具体调处上,都明确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当事人及其家属思想疏导,身份、责任及权属确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如何衔接,政策落实及执行处理意见等各环节的责任单位及其介入时机,做到依法有序调解,有效防止恶性循环。

        9月17日,樟斗镇樟斗村村民王某与下垄矿区医院发生了一起医患纠纷事件。大余县医患纠纷调处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快速介入,当天晚上,通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这起医疗争议调处终结。许多群众都说:“调处应急联动”新机制太好了,党和政府能及时听到我们的声音,还能为我们快速解决问题。”

        如今,在大余,遇到了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应急联动”工作小组都会按照规定、职能、通力合作,依照工作程序,迅速进行依法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了大余社会稳定。

        大余县实施“调处应急联动”新机制以来,也给我们带来了几点启示:

        启示一:处理快。大余县实施“调处应急联动”新机制,在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中,明确规定牵头单位县交警、协作单位派出所、医院、保险、乡镇干部在城区必须5分钟到达现场、在乡村必须10钟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做好劝阻、疏导群众等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如今,当大余发生各类矛盾纠纷时,各个“调处应急联动”工作小组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掌握信息,控制事态,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动作快、处理快、效果好的喜人局面。

        启示二:力量大。大余县实施“调处应急联动”新机制后,每个联动工作小组都是单位多、人员多、力量大,为快速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提供了强大的力量。比如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交警、公安、法院、司法、卫生、保险、物价、医保、民政、财政和县各乡(镇)、村等单位共同参与、共同调处,改变了处理交通事故由原来交警一家变为现在多家的局面。

        目前,大余县建立健全了“调处应急联动”长效机制,实现了横向各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纵向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网络信息平台的喜人局面。

        启示三:效果好。以前,大余县没有明确各单位在信访问题中的职能、更没有建立长效机制,当遇到各类矛盾纠纷时,各单位相互推诿、扯皮,不能及时、快速处理好,导致各类信访问题越积越多。如今,大余县建立了“调处应急联动”长效机制后,当矛盾纠纷发生时,“调处应急联动工作小组”迅速介入事件之中,密切配合,全力协作,从法理、道理、情理进行调处,让当事人更容易接受调解结果,矛盾纠纷更快化解,使信访问题更快解决。在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中,大余出现了调解纠纷行动快,效果好,调解成功率高的喜人局面。启动“调处应急联动”新机制后,大余县共发生各类矛盾纠纷70起,调解率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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