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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赔偿的其他人身损害情形

参照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进行赔偿的其他人身损害情形有:

1.在酒店、宾馆、餐厅、娱乐场所进行住宿、消费时受到的一些意外伤害;

2.未成年人在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遭遇的一些意外伤害。

3.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遇的人身伤害或者致人损害的;

4.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或者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

5.因为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

6.堆放物品滚落、滑落或者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

7.树木倾倒、折断或者果实坠落致人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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