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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法定认可的事故可算为交通事故吗?

        摘要:本文主要围绕交通事故定义,重点阐述下没有法定认可的事故是否可算为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俗称“车祸”,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即人员受伤、伤残、死亡)或者财产损失(如车损、物损等)的事件。

        当然,对于什么是交通事故,是需要经过法定认可的。简单来说,事故受伤、残疾、死亡的一方必须要有公安交管部门送达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是《交通事故证明书》。

        那么,何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管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该结论不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

        一般来说,只有在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下,才会出具事故证明。证明和认定书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证明的内容和对象并不完全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证明书都是一种证据。

        在社会实践中,国晖律师事务所交通部的律师碰到过许多被车辆撞伤的人,由于他们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马上报警,或者受害人在医院苏醒也没有马上报警,因而在治疗结束后,也无法从有关公安交管部门处获取交通事故认定书,因而在赔偿上存在重重困难与障碍。那些受害人或许可以通过从一般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中获得一些赔偿,但案件的难度非常之大,特别是要保险公司赔偿那就是难上加难了。

        因此,交通事故受害人需要做的是从公安交管部门那获得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是《交通事故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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