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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如何处理?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机动车与机动车、非机动车,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如何处理。

      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许多当事人都想知道公安交管部门会如何处理?

      首先,当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之间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该如何处理呢?

     若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没有任何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若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存在意见不一样时,应当迅速报警。


      接着,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这时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如何冷静处理呢?

      机动车驾驶人第一时间应当报警并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应当将事故有关情况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最后,公安交管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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