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深圳交通事故律师网

咨询电话: 0755-83033185
首页 >> 法律知识 >> 处理程序 >> 正文

执勤民警赶赴交通事故现场后的处理

       摘     要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交管部门接到报警的,会指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进行处理,那么交警赶到后会采取哪些措施呢,本文予以简要说明。
 
      在接到交通事故发生的报警后,交管部门应当循序的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进行处理。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范》第21条,如是白天,则交管部门应当在5分钟内出警;如果是夜间,应当在10分钟内出警,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在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后,需要采取的措施包括:
 
      一、抢救伤员
 
      如果现场有受伤人员需要抢救治疗的,应当以抢救伤员为优先。如果已经有人拨打了120,并且急救、医疗人员已经到达现场的,交通警察应当积极协助急救、医疗人员抢救受伤人员。
 
      二、维护现场秩序,放置事故损失扩大
 
      视事故的大小在合适的距离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警告标志、告示牌等提醒来往车辆注意通行安全,简单的交通事故可责令当事人迅速撤离,恢复交通秩序。
 
      三、现场勘查、调查取证
 
      开始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取证,讯问当事人,确认肇事人,查验肇事人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工作证及机动车行驶证等有关证件,并可视情况对肇事人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同时,按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提取痕迹、物证、摄像等,并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对符合需要勘验、鉴定的物品,可以进行扣押。
 
      四、事故认定书
 
      如果交通事故符合交易程序处理条件的,那么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对于此类案件,交通警察可以现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并可按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现场调解。
 
      五、上报
 
      对于重、特大的交通事故,交管部门应当依照规定履行逐级上报义务。
第1页/共1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上一篇:在深圳发生车祸非深圳户口赔偿标准

下一篇: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争议怎么处理?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