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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肇事罪赔偿标准

       摘      要:有交通事故当事人咨询如果肇事者涉及交通肇事罪,那么,事故赔偿标准该如何的问题。
 
      ◆◆深圳当事人咨询问题
            
      朋友深圳开车撞死了人,被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现在被撞的伤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索赔40多万,我想知道赔偿标准的相关问题,对方的索赔数额是否正确。
 
      ◆◆国晖交通事故律师解答
 
      您好!对于您的问题,我们分析答复如下,希望您能满意:
 
      不论对方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对于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在项目上或是标准上大都可依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中确定的项目数额及其标准来判断。
 
      在赔偿项目上,死亡案件中死亡赔偿金通常是最大的项目,死亡赔偿金依照《解释》的规定与深圳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针对城镇户口)或者广东省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针对农村户口)标准有关,同时结合死者年龄计算。其中的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年度。以深圳市2016年的标准为例,一个60周岁下的死者可获的赔偿金达818960元,60至75周岁间的死者死亡赔偿金数额为40948×[20-(死者年龄-60)]元,75周岁上的死者为204740元。除了死亡赔偿金外,死亡赔偿项目还可包括有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家属误工费等。
 
      交通事故的赔偿如果肇事车辆有交强险或是商业三者险的,先由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保险理赔责任,保险理赔不足的,由各方按照事故责任比例大小进行一定比例的分担。
 
      无论是犯罪辩护或是赔偿代理,建议您们委托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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